鹿政办发〔2019〕73 号: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寨县加强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鹿寨县人民政府
办 公 室 文 件
鹿政办发〔2019〕73号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鹿寨县加强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鹿寨县加强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12月18日
鹿寨县加强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以及自治区、柳州市领导关于全面加强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部署,按照中央、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的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1月10日,在全县高铁沿线集中开展环境安全综合治理,扎实推进高铁沿线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高铁沿线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为2020年春运创造安全的铁路运输环境。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路地联动、点线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方式,采取“消除隐患、集中整治、改造提升、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措施,以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实事求是、高质高效的要求对我县辖区内高铁沿线环境进行全面综合治理,重点针对高铁沿线环境安全隐患及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路地联动常态化工作机制,彻底整治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打造高铁沿线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鹿寨县加强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黄 中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熊启尧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成 员: 陶 鹏 县政府办副主任
廖 翔 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国胜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韦绍志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伍先朝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邓 淇 县公安局副局长
罗泽河 县科工贸局副局长
韦 华 县财政局副局长
郭建强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廖耐德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李国雄 鹿寨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黄 晓 县住建局副局长
谭立峰 县水利局副局长
廖国安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俊勇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朱国彗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邓庆忠 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宋庆刚 县教育局副局长
郭丽梅 县卫健局副局长
韦 靖 县民政局副局长
吴海平 鹿寨公路养护中心副主任
龙燚金 武警鹿寨县中队副中队长
苏芸玉 团县委副书记
杨迪桂 县妇联副主席
莫宏浩 县委政法委护路办副主任
甘正斌 平山镇党委副书记
周颖哲 中渡镇副镇长
胡宏博 桂林车务段副段长
陈刚毅 桂林车务段鹿寨车间主任
何 钢 桂林高铁工务段永福车间副主任
罗远鹏 鹿寨火车站派出所所长
鹿寨县加强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高铁整治办”)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电话:6533155),办公室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伍先朝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委政法委莫宏浩担任。
本次全县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由县铁路护路办牵头抓好总体统筹协调;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督促落实、制定整改方案、收集整理上报工作情况等,确保任务按时完成,取得实效。
三、排查整治范围及区域
(一)范围:衡柳高铁鹿寨段。
(二)区域:高铁铁路地界红线、高铁线路安全保护区和高铁沿线100米控制区范围内。
四、整治内容
(一)加强高铁沿线环境安全综合治理
1. 重点清理整治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突出隐患。重点加强高铁沿线安全管控,消除易燃易爆、影响线路基础稳定、危险物品侵限等突出隐患,实现依法依规有序治理。重点清理高铁地界红线内特别是高架桥底的违法建筑、违法侵占,违法经营问题,依法拆除轻质材料违章建筑物、彩钢瓦棚和超高建筑物,实现红线内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隐患全部清零。重点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施工,私搭乱建、乱排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消除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突出隐患,并落实有效的防护监控措施。严控违法建筑、违法侵占地、违法经营问题零增长。
[牵头单位:县铁路护路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鹿寨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桂林高铁工务段、鹿寨火车站派出所;责任单位:平山镇、中渡镇]
2. 全面清理整治铁路沿线轻飘浮、倒落类问题。重点清理、拆除邻近铁路、可能被大风刮起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塑料大棚、防尘网、地膜、气球、塑料袋、宣传横幅、广告布等轻飘浮物;加固、清理、拆除铁路沿线供电废弃杆塔、上跨线缆等设备设施违法设置,对处于不安全状态的倒落类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清理、整治铁路沿线违章搭建,修剪或拆除影响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拆除或整葺影响观瞻的临时建(构)筑物、残缺建筑、破旧建筑、残墙断壁,临时性养殖场、畜圈禽舍等。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行政审批局、桂林高铁工务段、鹿寨火车站派出所;责任单位:平山镇、中渡镇]
3. 严格管控铁路附近违法生产经营活动。重点监管在铁路附近从事排放粉尘、烟尘及腐蚀性气体的生产活动,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问题要依法责令整改。着力排查整治易燃易爆、影响线路基础稳定、危险物品侵限等突出问题,大力整顿规范在铁路线路两侧建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或者销售易爆或者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仓库。清理整治非法侵占高铁桥下铁路用地停放汽车及非机动车辆、堆放木材或杂物、乱搭乱建构筑物等违法经营及取土、挖砂、挖沟、采空、抽水、排污等作业。
[牵头单位: 鹿寨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科工贸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水利局、桂林高铁工务段、鹿寨火车站派出所;责任单位:平山镇、中渡镇]
4. 做好公路与铁路并行交叉区段综合整治。针对公路与铁路并行交叉区段和上跨桥防护设施缺失,以及人员非法入网、大牲畜上道、线路置障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确保铁路行车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桂林高铁工务段、鹿寨火车站派出所;责任单位:鹿寨公路养护中心、平山镇、中渡镇]
(二)开展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
1. 全面清除铁路两侧100米控制区范围内垃圾和杂物。开展铁路沿线垃圾大清理、大清运活动,清除铁路两侧100米控制区范围内各类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品废料、河塘漂浮物,堆肥沤肥露天坑等,清理和规范房前屋后、屋顶、院落,晒谷场、自留地等各类杂物、堆肥,定人保洁环境、及时清运。实现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的目标要求。
[牵头单位: 鹿寨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平山镇、中渡镇]
2. 依法查处铁路沿线占道经营等影响市容行为。依法对乱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物质的行为进行查处;对铁路沿线占道经营、跨门槛经营,乱摆乱卖的现象进行查处;依法取缔违规停车场所、加工作坊,严禁放养牲畜、烧荒等行为,规范废品收购站;对相关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如拒不整改的,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鹿寨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平山镇、中渡镇]
3. 全面清理违章广告和破损、污损宣传标识(牌)。对铁路沿线两侧广告、横幅等进行规范和清理,清除杂乱广告、未经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清理楼顶和墙面广告、条幅,更换或拆除破损、污损的广告、招牌、标识(牌)、更换牢固合法的户外破损广告,统一规范铁路沿线相关建筑外立面广告、商铺牌匾。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桂林高铁工务段;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平山镇、中渡镇]
4. 开展铁路沿线环境改善提升行动。制定铁路沿线严重污染企业搬迁或整治计划,摸清污染来源,责令排放单位截污;因地制宜,在不影响铁路安全运行的条件下,对空地或裸露土地进行绿化美化;沿线有坟头密集区的要在靠近铁路一侧密植有一定高度的常绿树木进行遮挡,对铁路沿线部分房屋实施外立面改造,鼓励在村屯农田山林地带设计创作稻田文字、艺术景观和花海树林。
[牵头单位:县科工贸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鹿寨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平山镇、中渡镇]
(三)建立健全高速铁路沿线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
1. 建立健全路地联动整治机制。成立县人民政府与桂林车务段,乡镇政府、村委与桂林车务段鹿寨车间、车站及桂林高铁工务段永福车间联合整治工作组,联合开展高铁外部环境隐患排查整治,依法依规推动高铁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整治按期完成。铁路沿线乡镇与铁路有关部门、单位要将高铁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统筹部署重点工作;建立高铁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和安全环境管控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和路地职责衔接问题;建立各类交汇工程建设管理协商机制,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与运营中的具体问题;建立健全日常管理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日常检查与考核机制,定期对沿线高铁安全环境情况开展检查。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科工贸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寨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桂林高铁工务段、桂林车务段、鹿寨火车站派出所,责任单位:平山镇、中渡镇]
2. 全面落实“双段长”工作责任制,建立高速铁路沿线县、乡镇两级和铁路有关单位“双段长”责任制,沿高速铁路线路(城区内每1公里、城区外每5公里)设铁路运营单位和乡镇相关负责人各1名作为段长,公布“双段长”人名单,明确“双段长”巡查、会商、处置及上报信息等工作建立人员随工作岗位动态调整制度:建立“双段长”教育管理制督促、指导“双段长”认真履行职责,并定期对“双段长”落实情况进行检査和考核。“双段长”要认真行职责,定期巡查负责线路,建立巡查记录和问题台账,及时安排处置问题,对超出职权范围的事项及时报县人民政府和铁路有关单位处理。
[责任单位:平山镇、中渡镇;桂林车务段、桂林高铁工务段]
3. 加强铁路沿线隐患问题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组织做好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宣传报道工作,曝光危害铁路安全运行及乱搭乱建、乱扔乱倒等不文明行为,引导铁路沿线居民自觉参与整治,形成良好的整治氛围。组织发动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铁路沿线安全隐患及环境整治行动,为铁路安全运行营造爱路、护路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县教育局、团县委、县妇联,桂林车务段;责任单位:平山镇、中渡镇]
4. 做好高铁沿线精神病人管控风险,指导督促监护人加强病患人员的监护管理,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高铁沿线五公里范围有肇事肇祸倾向三级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防治工作。
[牵头单位: 县委政法委综治办、县卫健局;配合单位:县铁路护路办、县公安局、县民政局、鹿寨火车站派出所;责任单位:平山镇、中渡镇]
五、工作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2019年11月25日前)
组织对铁路沿线各类隐患及问题进行摸底排查、收集汇总、整理分类形成问题清单;组织制定铁路、地方整治工作方案,编制科学整改方案,逐一明确整改问题、整改标准和整改目标,研究整改措施,规定整改时限:建立完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提升,建立台账、立行立改、限期销号,确保各项工作快速高效推进、全面推行“双段长”责任制,编制铁路地方“双段长”制名单,健全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扎实有序推进各项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1月25日至12月15日)
在近年开展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的基础上,重点对整治范围及内容进行纵深拓展,按要求完成处理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违法施工、私搭乱建、乱排乱放,铁路沿线其他建(构)筑物、彩钢瓦、轻质漂浮物,以及危树、上跨桥线缆、公铁并行地段未设防护设施,对高铁桥涵未按规定设置限高架等隐患及铁路沿线外部环境问题的整治任务。11月29日前,县交通运输局汇总各相关部门整治情况,向柳州市交通运输局报告我县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进展情况;12月15日前,彻底整治高铁沿线外部环境突出安全隐患,按照问题清单及整改方案要求,组织实施记名式的验收销号,县高铁整治办将会同县级相关部门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纳入整治活动工作目标专项考评;做好区交通运输厅组织的专项督查、回头看的迎检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12月16日至1月10日)
采取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县级抽查的方式和步骤,一是各相关乡镇政府按照整治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严格隐患整治,切实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二是县高铁整治办牵头组织县有关单位和铁路相关部门成立专项督查核查组,对排查整改问题进行“回头看”,重点对高铁沿线安全隐患及突出问题开展核查督查,发现隐患问题限期督促整改,提升整治水平;三是县高铁整治办联合县督查和绩效考评办等部门,对前阶段检查督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再核查,对整改不到位、整改不力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追责问责,确保整治实效,至2020年1月10日前,实现前阶段整治工作成效得到全面巩固,确保治理成果不反弹。
(四)长效管理阶段(2020年1月11日后)
全面总结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查漏补缺,巩固深化整治成果,会同政府有关部门、铁路有关单位建立健全高铁沿线环境隐患问题治理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和覆盖县、乡镇和铁路有关单位的两级“双段长”工作责任制,确保实现环境隐患及相关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协调、早治理”,不断提高铁路沿线环境精细化治理水平。
六、职责分工
县铁路护路办: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路地双方开展护路联防工作,协调路地政法机关、公安机关打击各种涉路的违法犯罪活动。
县交通运输局(县高铁整治办):负责督促、落实全县加强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平山镇、中渡镇开展高铁沿线公路防护设施达到符合标准。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县属媒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类宣传媒体,迅速在全县掀起浓厚的工作氛围。
县公安局:负责统筹、指导平山镇、中渡镇公安派出机构做好查处危险品类、开采爆破类、桥梁安全类、公铁并行交叉类等影响铁路正常运行的行为,规范废品收购站,杜绝轻垃圾等漂浮物,打击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配合交通部门依法查处车辆改装、超载超限等不符合安全规范的运输车辆及警示标志不全、运输车辆超载超限等公铁并行交叉类问题;配合道路主管部门对沿线道路下穿桥涵净高不足5米且无限高架或限高架病害、无防撞桥墩设施等下穿桥涵类问题整治工作组织实施专项执法行动。
鹿寨火车站派出所:负责配合地方政府推进高铁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落实,同时加强高铁沿线精神障碍患者排查,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对不配合、阻挠整治工作的行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县科工贸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平山镇、中渡镇开展铁路沿线工业企业存在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平山镇、中渡镇开展违法建筑、违法占地及影响铁路线路安全、林木问题整治和行车瞭望的树木修剪及清除工作,组织实施专项执法行动。
鹿寨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平山镇、中渡镇开展违法排放类(污水、粉尘、其它)问题整治工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平山镇、中渡镇开展地膜、塑料大棚等轻飘浮物类及围垦造田等影响铁路桥梁安全设施的问题整治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平山镇、中渡镇开展涉及硬飘浮物类、建构筑物类、违法施工类、堆放类问题整治工作。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平山镇、中渡镇开展环境卫生管理等问题整治工作,组织实施专项执法行动。
县水利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平山镇、中渡镇开展抽取地下水、拦河筑坝、疏浚作业、架设浮桥或者修建其他影响路桥梁安全设施的问题整治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平山镇、中渡镇开展铁路沿线农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平山镇、中渡镇铁路沿线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排查,做好相关生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县行政审批局:针对铁路沿线隐患问题清单提供相关审批建立审批监管信息共享交换机制,保障审批监管信息互联互通。
县民政局:做好流浪乞讨救助工作,把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纳入救助范围。
县委政法委综治办、县卫健局:做好高铁沿线精神病人管控风险以及高铁沿线五公里范围有肇事肇祸倾向三级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防治工作,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
县教育局:做好高铁沿线学校安全综合治理的宣传教育,教育广大学生,自觉遵守、维护、爱护铁路沿线环境和运行安全。
团县委、县妇联:围绕高铁沿线环境整治,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开展全民义务劳动、志愿服务等活动,积极主动地配合抓好整治工作落实。
鹿寨公路养护中心:负责所管国省道公路与铁路交叉区段综合整治。
平山镇、中渡镇人民政府:承担辖区内高铁沿线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主体责任,依法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负责对辖区范围高铁沿线安全隐患及环境问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置;负责开展辖区内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宣传引导,重点做好铁路沿线安全综合治理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维护、爱护铁路沿线环境,确保铁路运行安全。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各相关乡镇、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担当,以扎实有力的工作举措推进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取得实效。要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人员配备到位、办公经费保障到位、装备设施配置到位,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落实专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治疗,围绕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环境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分工,集中力量抓好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采取措施,形成合力,力争短期内有变化、见成效。
(二)坚持上下联动,抓好专项整治
平山镇、中渡镇要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召集各责任部门研究制定整治方案,落实落细各项整治任务,进一步强化上下联动,强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平山镇、中渡镇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按照整治内容、整治标准及时限要求,统筹抓好乡镇、村(社区)两级联动整改,采取项目化方式,梳理基层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问题,列出整改项目清单,抓好组织实施,把责任明确到位、措施落实到位、问题解决到位,抓重点克难点,补短板强弱项,以点带面推动高铁沿线环境面貌快速提升。
(三)完善工作机制,形成长效管理
各相关乡镇、各有关单位和铁路各方要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协调统一的工作机制。铁路沿线的相关乡镇、村(社区)负责铁路概栏(或隔离网)外的环境治理工作,铁路部门负责场站、站区、生产办公区、沿路铁路职工生活区、线路区间以及铁路隔离栏网内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配合做好外侧相关治理工作,城管执法、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部门各负其责,协调做好沿线安全隐患治理、私搭乱建拆除、环卫保洁、固废弃物清理等工作,各相关乡镇、各有关单位要主动对接铁路部门,衔接好铁路沿线整治范围的分工,做到不留真空死角,切实消除隐患。同时,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联动机制和工作制度,实现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制度化、常态化。
(四)建立县级铁路安全联席会议制度
为落实铁路安全管理责任,我县按照要求建立县级铁路安全联系会议制度,由县铁路护路办和高铁整治办负责解决铁路安全重大问题,深入研究部署地高铁沿线安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隐患清理整治工作的衔接问题,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推动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
(五)加强督促检查,严格问责问效
强化督导考核,推动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把铁路沿线环境统筹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范围,制定考核方案。要加大督查通报力度,县高铁整治办牵头组织检查组分阶段对平山镇、中渡镇及相关单位落实铁路沿线环境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县纪委监委。县纪委监察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对任务落实不力、治理工作责任不到位、“脏乱差”问题依然突出的要启动问责机制,以责任导向推动工作落实。建立信息周报、月报制度,强化日常监管,请各有关部门即日起每周四17:00前将整治情况(附整治图片)书面报至县交通运输局lzxjtjbgs@163.com。
(六)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的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类宣传媒体,深入宣传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经验做法,对铁路沿线环境的突出问题进行曝光。围绕高铁外部环境整治,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开展全民义务劳动、志愿服务等活动,积极主动地抓好整治工作落实,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高铁沿线环境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鹿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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