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鹿寨生态环境局关于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排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鹿寨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问题清单整改方案》任务分解表要求,我局牵头负责一、二级保护区界碑和标识牌未完善问题整改,现将问题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向鹿寨生态环境局提出意见和建议,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7日。
联系电话:0772-6869012
传真:0772-6869517
邮箱:luzhaihb@163.com
联系地址及邮编:鹿寨县鹿寨镇飞鹿大道31号(邮编:545600),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排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意见字样。
柳州市鹿寨生态环境局关于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排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公开内容
一、鹿寨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排查发现问题情况
一、二级保护区界碑和标识牌未完善。
二、责任单位
柳州市鹿寨生态环境局
三、整改情况
已建设完善鹿寨县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界碑和标识牌。
公示期3天,监督电话:0772-6869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