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韦玉珍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2 15:15
来源: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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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41031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鹿寨县鹿寨镇桂园路8号汇一联商务楼三楼(鹿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继承业务受理窗口。

联系方式:07726819215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

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韦大瑛

/

鹿寨镇城南新区“ 教师公寓”1-11-401

桂房权证鹿政字第0027866号、桂房鹿政共字第0027866-1

韦玉珍

                                        登记机构:鹿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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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韦玉珍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2 15:15 来源:鹿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41031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鹿寨县鹿寨镇桂园路8号汇一联商务楼三楼(鹿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继承业务受理窗口。

联系方式:07726819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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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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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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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韦大瑛

/

鹿寨镇城南新区“ 教师公寓”1-11-401

桂房权证鹿政字第0027866号、桂房鹿政共字第0027866-1

韦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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